13305361563
当前位置:潍坊信息网(潍坊大集网)  -  本地文章  -  衣食住行

新修正的《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禁止燃放区域应当依法合理逐步扩大

2020/1/3 7:55:39 评论:0 浏览量:1640

近日,新修正的《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正式表决通过,《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合理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禁止燃放区域应当依法合理逐步扩大。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潍坊市中心城区禁放范围分为东南西北“四界”。其中,北侧界线自大圩河与青银高速交界处开始,沿青银高速南侧护栏向东至北海路,沿北海路西侧路牙石向北至盛泰街,沿盛泰街及其延伸线向东至浞河;东侧界线自盛泰街延伸线与浞河交界处开始,沿浞河中心线向南至青银高速,沿青银高速南侧护栏向东至保税监管区东边围网及延伸线,沿保税监管区东边围网转至高三路,沿高三路东侧路牙石向南至梨园街,沿梨园街北侧路牙石向西至高二路,沿高二路东侧路牙石向南至宝通街,沿宝通街南侧路牙石向西至潍安路,沿潍安路东侧路牙石向南至潍胶路,沿潍胶路南侧路牙石向西至潍县南路,沿潍县南路东侧路牙石向南至八马路;南侧界线自潍县南路与八马路交界处开始,沿八马路南侧路牙石向西至潍州路;西侧界线自潍州路与八马路交界处开始,沿潍州路西侧路牙石向北至潍胶路,沿潍胶路南侧路牙石向西至机场路,沿机场路西侧路牙石向北至宝通街,沿宝通街南侧路牙石向西至月河路,沿月河路西侧路牙石向北至仓南街,沿仓南街南侧路牙石向西至长松路,沿长松路西侧路牙石向北至胶济铁路,沿胶济铁路南侧护栏向西至大圩河,沿大圩河中心线向北至青银高速。


此外,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者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燃放烟花爆竹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13305361563
  • Q Q: 2623470208
  • 微信: wfjiazhengwang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5 “潍坊信息网(潍坊大集网)”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潍坊信息网  |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
ICP证:鲁ICP备18047530号  

鲁公网安备 370702020002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