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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最新处罚:不戴头盔!发朋友圈!通报单位

2021/10/4 16:50:52

来源:潍坊传媒网

评论:0

浏览量:845

安全骑行!

从“头”开始!

潍坊公安交警郑重提示:

骑乘电动车

未佩戴安全头盔

一旦被“查获”

“后果”全新升级

还不戴?

那我们,路口见!

不管载人或是被载

都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将被处罚

潍坊已经立法

最近这段时间

很多网友在后台留言咨询

不戴头盔什么时候处罚?

又会如何处罚呢?

刚刚

最新的处罚方式热乎出炉

赶紧看看吧潍坊最新处罚:不戴头盔!发朋友圈!通报单位

第一次被劝导,签署承诺书

电动车驾驶人第一次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劝导后,执勤民警将要求其通过潍坊交警微信订阅号签署“佩戴安全头盔承诺书”。

驾驶人需观看完整的交通事故警示案例视频并仔细阅读佩戴头盔安全承诺书,在收看、阅读教育内容时,系统会对承诺书停留页面进行时间上的强制限制。

签署完成后系统将自动采集驾驶人身份信息,并录入数据库,确保每个微信号仅能提交一次承诺书,同一驾驶人第二次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劝导后,将无法再进行提交。

潍坊最新处罚:不戴头盔!发朋友圈!通报单位

第二次被劝导,朋友圈发布“感言”

同一电动车驾驶人第二次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劝导时,再次进入“佩戴安全头盔承诺书”专栏,系统会显示“已签署承诺书”。此时,执勤民警会要求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感言”。

发布内容:“本人因驾驶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教育劝导,今后我将谨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确保出行安全,还请大家监督。”

第三次被劝导,通报所在单位

电动车驾驶人第三次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劝导时会被拍照记录,并且交警支队将联合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通报驾驶人所在单位或社区。推动相关单位、部门建立并执行骑行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劝导机制,加强内部管理。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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